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恐怖情人!分手毀女容 累犯求刑10年

恐怖情人!只因女友提分手就毀她的容,今年9月,台中市政府新市政中心,遭人闖入電梯內行兇,一名市府女員工,疑似感情糾紛,被小她8歲的吳姓前男友,拿美工刀朝她臉上連劃6刀,受創嚴重,開庭時還淚求檢方不要把男子放出來。

 

由於男子是累犯,9年前也曾因感情因素傷害前女友,檢方調查後依重傷害罪,求處10年有期徒刑。

一對男女前後走進電梯裡,男子突然從牛仔褲後方口袋掏出美工刀,朝女子臉上狠狠的劃下去,被害女子滿臉是血,雙手摀著臉跑回辦公室求救,這是今年9月,發 生在台中市政府新市政中心的情殺案,吳姓男子不滿在市府上班的陳姓女友與他分手,痛下毒手毀前女友的容,遭檢方求刑10年。

 

台中市府秘書處處長羅文遠(100.09.22):「從電梯裡逃回她辦公地方,有一個男同事在現場,打119求救。」

 

陳姓前女友被劃傷6刀,全臉縫了100多針,心理受創嚴重,開庭時曾淚求檢方「不要讓吳姓男子出來」,由於行兇的吳姓男子,在2002年時就有傷害分手女 友的前科,當時他持水果刀殺傷女友,害對方住院16天,當時檢方念在初犯輕判,這次步在姑息依重傷害罪,具體求刑10年重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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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黛綺絲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